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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将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进行"源头防控"

发布时间:2014-11-10 09:54来源: 未知
记者昨日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获悉,2013~2017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及2014年立法计划(草案)已出炉。据悉,在未来几年,修订《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、制定《

记者昨日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获悉,2013~2017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及2014年立法计划(草案)已出炉。据悉,在未来几年,修订《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、制定《合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等已列入议事日程,并进入调研论证阶段。这些法规将在法律层面,对大气污染进行“源头防控”。

机动车尾气对PM2.5有重要“贡献”,面对与日俱增的机动车保有量,一些大型城市采取了限号、限行措施。合肥会不会也仿效这些城市的做法?市法制办负责人透露,目前,市政府法制办正会同市环保部门制定《合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》,从市政府规章项目的层面,防控机动车尾气污染,其中拟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防治措施、限行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规定。此外,在该办法实施一段时间后,上升为法律层面的《合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》或将制定出台。

最令人关注的是2004年出台的《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,这部法规出台已9年多,是否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?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、市法制办均认为,该条例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需要,将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进行修改。目前,该条例已被列入2013~2017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。

据了解,2013~2017年地方性立法实施类项目共15件,这些法规很有可能在近几年开始制定或修改,如修改《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》《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》,制定《合肥市法律援助条例》、《合肥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》等;调研论证类项目21件,人大、法制办及其相关部门将在充分调研基础上酝酿制定新法规,比如制定《合肥市湿地保护条例》、《合肥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》、《合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》等。

明年,将有两部地方性法规率先制定或修改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,明年或将修改《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》,制定《合肥市城市管理执法条例》。??(王弘毅)

相 关 链 接

部分即将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及其意义

《合肥市城市管理执法条例》 ——严格规范城管执法行为

《合肥市巢湖管理条例》 ——顺畅巢湖管理机制明确执法手段

《合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》 ——治理车辆尾气污染保护大气环境

《合肥市大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》 ——风景名胜管理更规范

《合肥市湿地保护条例》 ——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有法律保障

《合肥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》 ——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

《合肥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》 ——明确违建处罚和强制措施

《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》 ——节约利用资源发展循环经济

《合肥市专利促进条例》 ——依法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

《合肥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》 ——有序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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