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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导出行优先“凭位购车”

发布时间:2015-08-26 12:35来源: 未知
北京拟专门就停车问题制定地方性法规,2016年力争出台《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》。根据管理思路,拟按照“有位购车、停车入位、停车付费、违停受罚”的思路制定。此消息一出,立

  北京拟专门就停车问题制定地方性法规,2016年力争出台《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》。根据管理思路,拟按照“有位购车、停车入位、停车付费、违停受罚”的思路制定。此消息一出,立刻引起极大关注。

  对于“有位购车”这一提法,很多市民并不感到陌生,早在1998年到2004年期间就曾实施凭停车证购车的政策。但当时一个停车位开出几张泊位证明,车辆与车位脱离了关系,反而开具停车泊位证成了部分人牟利的手段,随后该政策便不再执行。

  相比1998年尚不足140万辆的汽车保有量,如今旧政重提执行难度将更大。数据显示,截至去年年底,北京市机动车停车位约290万个,机动车保有量达559.1万辆,车位缺口进一步加大。如果按照停车入位执行,那么一多半的机动车都将面临违停受罚的可能。

  如今摇号购车人数已经超过230万人,市民购车的愿望更强,停车位供需矛盾将更严重,在现有情况下一旦实行“有位购车”将面临更多现实问题。比如,有位购车与摇号购车如何衔接?如何避免“炒”车位的现象?如何解决车位因私有而被占据闲置等问题?

  另 外一大难题就是“有位购车”如何规避外地牌照带来的问题,如今越来越多的外地车牌出现在北京的道路上,这也是一些人规避“摇号购车”的手段。有专家提醒, “北京不可能完全限制外地牌照进京,也不可能限制本地人上外地牌照,这会让"有位购车"和"停车入位"都形同虚设。”

  因此,“有位 购车、停车入位、停车付费、违停受罚”这一管理思路中,“有位购车”其实是最后一步,而“停车付费、违停受罚”恰恰应该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。目前由于停车 管理工作职能分散,责权交叉与管理缺位导致乱停车现象严重。路内由交管部门负责,路外由城管部门负责,居住小区、单位大院内部则缺乏明确依据,而后两者却 时常面临处罚上的尴尬。

  另外,停车位也在北京新能源车推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,更加便捷的可充电车位和租赁网络也将改变出行方式。在 北京新能源汽车租赁论坛上,与会专家普遍认为,新能源汽车租赁的优势在于营运车辆零排放,分时租赁可减少路面车辆保有量,“建设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网络成为 城市多层次公共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,同时车辆便于集中管理运维。

(责任编辑:HN66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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